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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询价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7 09:52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询价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8日

采购日期:20203月26

成交供应商名称:宣城市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丽都文华4101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捌拾贰元整(¥238182.00/年)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人名称: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中路17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63-251775825177792517762

公告期限:20203月27日至20203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办公室。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033045)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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