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函[2020]48号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
接省教科院《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研的通知》,省教科院将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情况、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课程开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我市完成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要认真做好本次调研工作,尽早完成省教科院《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研的通知》中的两份统计表(见附件),并于11月15日前将统计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941002060@qq.com。联系人:杨庆,电话:3033101。
2.要落实专人按要求填写调查统计表,如实反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附件:省教科院《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研的通知》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