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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五举措”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7 16:25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市教体局成立全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明确工作职责。全市各中小学校均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组织机构。明确校长是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法治副校长摸排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学生会、班级干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分管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班主任、家长各司其责,德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宣传教育。举行演讲、征文比赛,强化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运用校园内电子屏、橱窗、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等多种载体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防欺凌电话,设置校园欺凌举报箱。每学期开学初通过国旗下讲话、全校大会、主题班会、邀请法治副校长举行专题报告会等方式集中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预防校园欺凌教学模块,普及防止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严格校园管理。中小学校封闭式管理全覆盖,专职保安配备“八大件”执勤,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机制,禁止无关人员入校。与公安部门强化警校联动,实现护学岗设置全覆盖,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并接入公安平台,保安员实时查看,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保存30天以上。逐步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园门卫室外观喷涂警务标识。密切家校联系,各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题培训,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密切家校联系,搭建家校联系平台,及时了解学生离校期间的活动情况,共同防范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定期开展排查。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欺凌专项调查,把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作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要环节,坚持抓早抓小和露头就抓的原则,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心理教育。实现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老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注重强化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甄别,及时实行心理干预,针对性予以辅导,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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