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教育资讯 >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0〕2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30 14:14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0]86号)精神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全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30日(腊月十八)放寒假;

高中阶段学校2月5日(腊月二十四)放寒假;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比照小学执行。

2、开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一、高二年级春季学期2月28日(正月十七)报到,3月1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高三年级2月21日(正月初十)报到,2月22日(正月十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比照小学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期末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统筹安排教师绩效考核、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等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总结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放假前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防疫知识教育,养成身上备口罩、乘坐公共交通戴口罩的习惯。要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得延迟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各普通高中要做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阶段总结、假期培训和下学期课程规划。

2、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校要大力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应急保障、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与消毒工作;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重点跟踪摸排开学前14天师生健康信息;假期利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开展家访,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3、严格管理市外出行。倡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教职员工寒假期间非必要不出市,确需离宣的,必须报学校同意。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及学校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委会)及所在学校报告。出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4、科学安排假期生活。严控学生假期作业量,切实动员和督促学生在寒假期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生活方式;在确保安全、避免聚集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开展读书征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主题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春节期间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要引导家长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要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假期生活安排,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

5、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学校班子成员要提前一周到校,谋划新学期重点工作,科学编制课程计划,严格落实课程标准,组织教职工领取教材、提前备课等,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开学前,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返校营造干净、安全、温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加强入学指导,开学前一周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做好必要的学业指导和帮助,指导家长帮助孩子调整作息时间和心理状态。

6、妥善应对恶劣天气。放寒假前如出现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县市区可自主决定、妥善实施弹性上下学时间、调课停课、调整放假时间等应对措施,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如遇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市教体局将及时布置调整。

                                                                                                                         2020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