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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0 11:58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加强对民办教育及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5月8日,宁国市教体局组织召开全市民办教育及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会议。经教体局审批的4所民办学校、73所民办幼儿园、78所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宁国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俞晓友主持会议。

胡正平指出,要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培训机构责任主体地位;要细化职责分工与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年检制度,实施黑白名单公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师德考核,完善机制创新。

胡正平强调,目前全市学前教育普遍存在“入园不难,入优质园难;办园难,办优质园更难;管园难,管理好园更难”等共性问题,相关科室要完善监管体系,从源头监管、过程监管等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切实规范办园行为;要通过改善办园条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注重保教结合来努力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会上,教体局教育科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及《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民〔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参会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出进一步要求。教体局人事科、计财科、法安科、教师发展中心、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科室就各自职责布置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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