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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1年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评审委员会代评,陈海鹏等21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张美玲同志具备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关宏宇等36名同志具备助理讲师任职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教体局或人社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
咨询电话:3033022 3023896
监督电话:3033045
宣城市教体局 宣城市人社局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