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23年教育类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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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6 16:01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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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绩﹝2024﹞155号)有关要求,现将宣城市(不含广德)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7项资金的2023年度绩效自评材料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