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教职成〔2017〕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建籍及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籍对象
(一)全日制新生。2019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并入学注册的新生和自主招生并补办录取手续、入学注册的新生。录取而未报到注册的学生不予建籍。
(二)非全日制新生。2019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并入学注册的非全日制新生。录取而未报到注册的学生不予建籍。
二、建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采集新生详细信息(含监护人相关信息,以便对系统中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缺失的情况进行完善,信息补录操作手册见附件),填写信息采集表。采集表必须认真填写,照片信息须重新采集,确保每位新生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照片须清晰。
各校要加强新生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建籍新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专业、学制、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经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确认,并做到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经确认的《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信息确认表》(见附件)在建籍时交县市区教体局、市教体局,审核后由所在学校永久保存。
(二)信息录入、上报
各中等职业学校务必于9月27日前完成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信息要真实、简要、准确、完整。信息录入方式为:录取并入学注册的全日制新生和非全日制新生,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入功能录入学生信息,并通过系统提交审核。
新生学籍信息补录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补录入籍时间为11月30日前。
新生学制按《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全日制初中生源的基本学制为三年,高中生源的基本学制为一年;非全日制为灵活学制,初中生源的原则上为3-6年,高中生源的原则上为1-3年。
新生建籍专业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按《关于公布2019年宣城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招生专业审核结果的通知》(教职成〔2019〕7号)公布的专业进行,没有审核备案的专业不得办理建籍手续,新生名册按专业目录代码由小到大依次排列。
建籍新生名册格式由市教体局统一规定,不得更改。新生学号由1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制顺序为:入学年份-学习形式-学习层次-入学季节-生源类型-学校-专业(代码前四位)-学生序号。
例:19-A-B-C-D-EF- GHIJ-0001,如1911111201010001
第1-2位为入学年份:公元年份数字后2位,即2019年为19;
第3位(A)为学习形式代码:全日制为1、非全日制为2;
第4位(B)为学习层次代码:普通中专为1、职业中专为2、成人中专为3;
第5为(C)为入学季节代码:春季为1、秋季为2;
第6位(D)为生源类型代码:应届初中为1、历届初中及同等学力者为2、应历届高中为3;
第7-8位(EF)为县市区及学校代码,市直为0、宣州为1、郎溪为2、广德为3、宁国为4、泾县为5、绩溪为6、旌德为7;皖南医药卫生学校为01,宣城职院中专部为02;市信息工程学校为11,市生物工程学校为12,市理工学校为13;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为21;市机电工程学校为31,广德县商贸工程学校为32;安徽材料工程学校为41;市工业学校为51;徽州学校为61,宣城旅游学校为71;
第9-12位(GHIJ)为专业代码: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第13-16位为学生序号:从0001开始,依次排列到最后一名学生,连续不间断。
(三)审核新生名单
各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体局和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对各校上传至学籍系统中的新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新生学籍信息上传至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后及时反馈至各校。
(四)建籍材料及时间安排
1.建籍材料
《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级学生建籍申报审批表》、《宣城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2019级学生名册》(见附件),名册是由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导出功能导出本校新生完整的信息Excel表(同时发至zjk3033019@163.com),按照类别、学习形式和规定字段整理后打印成册,每页20人,表名和表尾打印完整。上述材料一式3份,经校长及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和经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分管局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教体局审批,并提交新生建籍承诺书(见附件)。
2.时间安排
10月10日。上午为: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各中等职业学校;下午为:市直和宣州区各中等职业学校。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3.地点:市教体局职成教科。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任务。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学籍工作,把握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避免人员频繁流动给学籍管理工作带来被动。
2.规范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新生建籍后要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报批变动学生材料(见附件),同时办理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变动手续。各校在办理新生入籍后,要为学生建立学籍卡片、毕业生登记表及学生证等(见附件)。
各校不得为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中职学籍等,如有违反《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大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督查的力度,加强对所属学校执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情况的督查,治理不规范的行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要切实保证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更新以及在相关考核、统计中的运用。市教体局将进行重点督查和指导,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所有附件材料请在宣城职教教研QQ群中下载,市教体局联系电话:3033128,电子邮箱:zjk3033019@163.com。
2019年8月26日
抄送:省教育厅,各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