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2016年12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战略决策部署,促进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和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深入推动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制定《<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依据
《<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高等教育的实际制定的。
三、制定的目的
制定《<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我市范围内高等院校的建设与发展,深入坚持立德树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创新机制、突出改革、加快发展,努力把高校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引领发展的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推动我市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建设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力。
四、主要内容
《<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目标、主要内容、主要措施和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
(一)明确了五年行动的主要目标
一是加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二是建设国内先进水平的高职院校、专科学校;三是支持宣城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宣城开放大学。
(二)明确了五年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二是加强一流人才培养;三是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四是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五是加强文化传承创新;六是培育创新发展新引擎。
(三)明确了五年行动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二是推动高等教育管理创新;三是推进高校综合改革;四是支持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五是加强高校对外开放合作;六是支持高校加强基础建设。
(四)明确了五年行动的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提供政策保障;三是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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