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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006-0006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3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006-0006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30
【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30 09:56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12月23日,安徽省教育厅会同安徽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2009年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及2008年颁布实施的《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明确提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向社会开放。2017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对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提出进一步明确规定。2019年2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把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政策规定,安徽省教育厅会同安徽省体育局联合制定《意见》。

二、《意见》总体要求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要求,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以下将“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简称为“场馆设施开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三、《意见》创新亮点

一是要求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加快推动“场馆设施开放”的政策体系。

二是强调有序推进。根据地方、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批、分阶段推动实施,形成健康有序的学校“场馆设施开放”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校内优先。“场馆设施开放”必须以确保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为前提,妥善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优先向本校学生,以及学校周边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

四是严守安全底线。建立健全“场馆设施开放”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形成学校“场馆设施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

四、《意见》政策举措

一是明确开放范围。即公办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

二是突出开放条件。同时具备5个基本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推进“场馆设施开放”工作。

三是规定开放时间。“场馆设施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开放具体时段、时长由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四是确定开放对象。“场馆设施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及学校周边学生、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学校可根据体育场馆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

五是公告开放办法。学校应在学校门口或体育场馆设施附近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告开放区域、开放项目、开放时间、收费标准与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提示等事项。

六是明确收费事项。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应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告。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

七是探索运营模式。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当地需要的运营模式。鼓励以学校管理为主的运营模式,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的模式。

八是加强开放管理。建立开放对象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

五、《意见》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场馆开放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学校与社区、街道联动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场馆设施开放”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在不同区域的实施和发展。

三是加快设施建设。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力度,逐步改善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尽量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在中小学校或周边。鼓励各地与高校共建公共体育场馆。

四是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场馆设施开放”的具体安保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场馆开放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鼓励引导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加大学校场馆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入,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六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场馆开放”,建立“场馆设施开放”信息化综合平台,使信息采集、信息共享、动态监控、用户评价等多种功能一体化,实时显示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工作情况。

七是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对“场馆设施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更多的学校实施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工作。对模式新颖、绩效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加大宣传,不断强化示范效应,积极营造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