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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012-0000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宣城市政协提案办理须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9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012-0000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宣城市政协提案办理须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9
2020年宣城市政协提案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10:29 来源: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2020年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城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宣协〔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案办理单位应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积极主动,做到认真负责、程序规范、保证质量。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时间解决;因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解决的,应立足现有条件分步实施;确因政策不允许或其他条件限制,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并予以书面答复。

二、提案办理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从【宣城市政协委员履职平台】登录接收电子提案,要认真清点,逐件登记,抓紧研究办理。已经过预交办的提案,不再进行改办。

三、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办理。

四、提案办理单位应把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需环节,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及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提案者意见,共同协商解决难点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要按照宣城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宣城市委常委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办〔2015〕1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五、市政协全会期间的提案,主办件应在五个月(会办件应在两个月)内办复;平时提案,应在三个月内办复。对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提案,要及时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同时函告市政协办公室。

六、各办理单位对照《宣城市政协委员履职平台操作说明》进行办理,认真提交答复内容。党委、政府部门的提案答复须分别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答复要按统一规范的格式行文,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单位盖章。

七、切实提高提案办理的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提案者对办理结果表示“不了解”、“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办理单位应及时重新办理,达成共识,再予以答复。

八、各单位要加强提案办理过程和成果的宣传。市政协办公室将及时通报提案办理情况,组织开展提案质量与提案办理质量双向民主评议、提案办理目标管理年度绩效考核活动,并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开展提案办理专项工作调研、跟踪督查。

九、请各单位于今年9月底前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提案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反映提案的办理过程和成效,突出市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十、提案办理单位要按照宣政办秘(2015)67号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及各单位网站及时公开提案答复。

附:主办单位、会办单位提案(意见建议)答复办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