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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109-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市人大2021年度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7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109-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市人大2021年度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7
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市人大2021年度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7 09:03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市人大2021年度

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汪祖平、刘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改善学校教室照明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改善学校教室照明”作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重要一环,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持续推进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工作。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体艺〔2019〕1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体艺〔2021〕3号)要求,将“改善学校教室照明”纳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一是新建和改扩建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36876-2018),确保学校教室照明达标。二是结合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自查,对于不达标的学校,要求制定改造方案,改善教室照明条件。

二、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改善学校照明工作的财政补贴力度。今年下半年,在编制“2022年经费预算”时,力争将“改善学校教室照明”列入项目支出,以解决学校实施教室灯光改造、打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费用问题。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联 系 人:宣城市教育技术中心  夏明秋

联系电话:0563-3033028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选科,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