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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作者:jjk 发布时间:2010-03-16 10:45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关工委、司法厅、教育厅和综治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皖关工委[2009]32号)精神,为深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积极推动“法治宣城”创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学法、守法、护法,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市教体局决定自2010年1月起,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普法教育活动。现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积极创建“法治宣城”,强化中小学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提高中小学生法律素质,努力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成立“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杨邦孝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冯有生,市政府督学、调研员戴卫林任副组长,陈美平、魏伟、方建福、朱鸣、章爱玲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基教科长陈美平任办公室主任,贾晖、陈传福、高利兵、章恒杰为办公室成员。
三、活动时间
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31日。
四、参加对象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和中职学校学生。按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四个学段分别组织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至2月)
各地、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手册、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校报校刊、动员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入脑入心,全面启动普法活动。同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
1.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
各中小学组织学生观看普法教育DVD光盘(专家讲座)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影视片,生动形象地开展法制教育。
2.开展专题读书活动。为增强活动实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专门编写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各中小学要积极为校领导、班主任和各班级配备一定数量的读本,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各中小学原则上为学校领导班子和班主任每人订购一本,每个班级按3-5本的数量订购读本(所需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严禁向学生收费、变相搭车收费和硬性摊派),作为日常教学和开展活动资料,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习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3.举行法制教育百校宣讲活动。市教体局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深入全市一百所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4.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学校根据普法教育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情况,由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中小学班主任、法制辅导员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5.开展三项体验教育活动。一是举办“法律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二是举行一次征文比赛,三是开展普法书画作品征集评比。
6.举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注: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织。客观题为知识性题,题目内容选自《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主观题为创作题,题目类型不限,学生可根据自己爱好和优势进行选择。)
参赛须知:参赛学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由学校汇总后填写团体报名表,统一报县市区教育局初评,择优选送全国活动办参加评比。竞赛试题、答题卡和学生报名表附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参赛学生须将报名表、参赛作品一同递交参加评比。参赛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
1.各中小学对“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进行自查评估,形成活动总结,完善档案资料。
2.市教育局组织检查评比,推荐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参与上级评选表彰。全国活动办将设学生奖、优秀辅导员奖、优秀组织奖、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等奖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活动实施方案于2010年2月底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各中小学活动方案及报名表(一式三份)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活动办。
2.广泛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各中小学要广泛发动,组织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和载体,全面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法制教育实效。
3.开拓创新,形成特色。各地、各中小学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途径,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在开展常规规范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传福(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3033017,传真3033000。
电子信箱:xcjwwy@163.com
附件:安徽省宣城市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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