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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宣城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示范班级的通知

 

作者:jjk 发布时间:2010-04-08 08:25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教基〔2010〕15号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宣城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示范班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各中小学全面实施《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我市今年继续开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和示范班级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达到市级卫生学校标准的普通中小学。
二、评选标准
(一)“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标准
1、学校必须是市级卫生学校。
2、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生文明守纪,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行为。
4、学校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富有特色。
5、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各项专题教育,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进步。
6、学生对《守则》和《规范》内容知晓率达98%以上。
7、学校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及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二)示范班级标准
1、所在学校是市级卫生学校。
2、模范遵守《守则》和《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3、班风正,学风浓,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文明和谐,全面进步。
4、集体观念强,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成绩优异。
5、学生对《守则》和《规范》内容知晓率达100%。
6、讲文明、树新风,无上营业性网吧现象,好人好事蔚然成风,同学之间互助友爱。
7、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等活动。
三、推荐名额
1、“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宣州区3个、宁国市2个、广德县2个、泾县2个、郎溪县1个、绩溪县1个、旌德县1个。
2、“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
宣州区6个、广德县4个、宁国市4个、泾县4个、郎溪县3个、绩溪县2个、旌德县2个、宣城中学1个,特教中心1个。
四、评选程序
1、学校对照标准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凡申报学校,需认真填写《宣城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示范班级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复评,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3、市教育局进行抽查和审核。
五、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请于5月20日前将有关评选材料(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报告、复评材料、学校自评总结、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宣城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示范班级评选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学生  日常行为规范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7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30份
附件:
 
宣城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示范班级评选登记表
学  校
 
班    级
 
班主任
 
表彰类型
 
(100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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