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1.胡丽媛, 体格检查不合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予认定。
2.周雯, 体格检查不合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予认定。
3.朱靓, 体格检查不合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予认定。
4.陈雪娟,体格检查不合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予认定。
5.汪禾,体格检查不合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予认定。
6.朱庆,体格检查不合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予认定。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