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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宣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 通报(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7 16:26 信息来源:人事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18年宣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

通报(一)

 

  何爱国、张静,宣州区洪林中心小学教师,邢慧琳,洪林中心小学自聘教师。三人在远航教育(校外辅导机构)兼职。2018年6月5日洪林中心小学整治有偿家教和校外兼职专题会议后,三人停止了兼职行为并每人退费2000元。宣州区教体局对何爱国、张静二人作批评教育处理;宣州区洪林中心小学对邢慧琳予以解聘。

  柯严,宣州区水东中心小学自聘教师。2018年暑期期间,柯严每周周一到周四在宣州区水东超市楼上进行小学生舞蹈培训,每生收取1000元。宣州区水东中心小学对柯严予以解聘。

  刘来富,宣州区孙埠中心初中教师。刘来富利用周末时间给亲戚家小孩做课程辅导。自与学校签订禁止校外辅导协议以后,刘来富停止了在家辅导学生的行为,退还了补课费。宣州区教体局对刘来富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任文治,宁国市港口初中教师。2018年7月3日,任文治在宁国市初心教育辅导中心(校外培训机构)替人代课1次,7月5日被举报查处。宁国市教体局对任文治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殷明,宁国市港口初中教师。2018年7月4日在宁国市初心教育辅导中心(校外培训机构)替人代课1次,7月5日被举报查处。宁国市教体局对殷明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张青梅,泾县丁家桥镇中心小学教师。2017年2月,张青梅利用下午放学后时间在其家中对本班部分学生进行补缺补差辅导,有17名学生参加,共计收费6800元。2017年6月泾县教体局责令张青梅全部退还违规所得,并作书面检查。2018年3月,泾县教体局给予张青梅全县通报批评。

  沈智萍,泾县二中教师。2017年5月,网上举报沈智萍在家中给学生补课。经查,沈智萍利用双休日在家中给本班学生补课,每月每人收费300元,27名学生参与补课。被查后,沈智萍退还了补课费,并向泾县教体局作了书面检查。2018年3月,泾县教体局给予沈智萍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汪新民,泾县乌溪学校教师。2018年1月6日,汪新民在泾县绿阳小区15幢车库里给学生补课,被泾县教体局暗访组查获。经查,参与补课学生共12名,尚未收费。被查后,汪新民当场解散了学生,停止了补课,并向泾县教体局作了书面检查。2018年3月,泾县教体局给予汪新民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汪立新,泾县中学教师。2018年3月10日,汪立新在泾县秀江南小区8幢储藏室补课,被县纪委、教体局检查组现场查获。经查,参与补课学生十余人,尚未收费。被查后,汪立新当场解散了学生,停止了补课,并向泾县教体局作了书面检查。2018年3月,泾县教体局给予汪立新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范业民,旌德中学教师。2018年3月起,范业民利用周六上午半天时间在家给学生补课,参与补课学生13人,被查处时,尚未收费。旌德县教体局责令范业民立即停止补课,并对其诫勉谈话。

  陈卫,旌德县梓阳学校教师。2018年7月,陈卫利用上午半天时间在家给9名学生补课。被查处时,尚未收费。旌德县教体局责令陈卫立即停止补课,并对其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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