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城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暑假以来,宣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突出,群众反映依然强烈。为扭转有偿补课屡禁不止的现象,市教体局制定了《宣城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6日
宣城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扭转有偿补课屡禁不止的现象,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教书育人、规范从教”为重点,引导教师增强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治理有偿补课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的现象,打造风清气正的宣城教师队伍形象。
三、强化师德教育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中小学教师理想信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教师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突出全员全过程师德养成教育。
四、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为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的行为: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整治措施
(一)加大查处力度。
市、县两级教体局抽调工作人员,组织专门力量,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加大查处力度。紧盯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对有偿补课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市教体局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时段随时督查,做到举报必查。各县市区要畅通师德师风管理投诉平台,设立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要逐件落实,做到线索明确的不查清不放过,有偿补课行为不制止不放过,惩处不到位不放过。
(二)压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主管部门是监管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辖区内治理有偿补课的职责。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所属教师发生有偿补课行为,必须及时查处,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形成市级指导督办、县级监督检查、学校日常监管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整改工作纪律。
各地各校要规范建立查处工作台账,将工作部署、活动开展、信访件办理、处理结果等建立过程性档案,并作为年度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教体局、学校对于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不查不报、只查不报,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的,取消所有上级部门开展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严格追究责任。
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宣城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严格落实教师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一票否决制,增强刚性约束。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成立有偿补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国平,副组长:张春霞、周金保、陈美平、贾晖、肖红梅,成员:陈守兵、方建福、高利兵、刘种武、冯厚生、梅复庆、周瑞。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要立即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地本单位整治工作。
(二)建立公开曝光制度。
市县两级教体局要以“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以“抓铁有痕”的惩治手段,坚决制止和纠正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的现象。对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教体局,并在宣城教育体育局网站定期公开曝光,加大震慑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周报制度。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要认真落实整治周报制度,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确定一名责任人员,并于每周二将本周整治和查处情况报市教体局人事科。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拿出有力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确保治理有偿补课整改目标任务完成,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