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纪检监察组 >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2 16:37 信息来源:纪检组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3、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县级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及其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6、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市委巡察组对驻在部门开展巡察,加强驻在部门内部巡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