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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第四届中小学书法教育成果展的通知(教基〔2018〕54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0 16:02 信息来源:基教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中小学书法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书法教育进课堂,市教体局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中小学书法教育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美德  弘扬书法文化
    二、参展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三、选送参展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
    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两类。
    2、形式与文辞
    硬笔书法作品字体为楷书和行楷书两种,书写作品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可参照2013年8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书写内容以中华优秀古今诗文、格言为主,可以语文课文中选取。
    毛笔书法作品字体为楷书、行楷书和隶书三种。所书文辞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包括诗词、成语、楹联、中华美德古训和优秀校训、家训等。
    3、纸张要求
    硬笔书法作品须选用不小于B5规格的纸张。初小组(1-3年级)可用铅笔书写,其他组别不得用铅笔。
    毛笔书法作品统一要求为宣纸四尺对开竖条幅。作品自行装裱(挂轴)后上交,活动结束后退回。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作品组别、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县市区、学校、班级和指导教师。
    5、每人限报一件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不得由他人代笔,不得以两人及以上名义参展,否则取消资格。
    6、本次书法教育成果展按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含宣州、宁国城市建成区外的办事处学校)两个类型四个组别,分开设奖。
    四、作品报送数量

县市区
 小   学 中    学
 城区 农村 城区 农村
 硬笔 毛笔 硬笔 毛笔 硬笔 毛笔 硬笔 毛笔
宣州区 20 20 10 10 15 15 8 8
郎溪县 10 10 5 5 7 7 4 4
广德县 10 10 5 5 7 7 4 4
宁国市 10 10 5 5 7 7 4 4
泾  县 10 10 5 5 7 7 4 4
绩溪县 5 5 3 3 5 5 3 3
旌德县 5 5 3 3 5 5 3 3
宣城中学     3 3  
合  计 70 70 36 36 56 56 30 30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对获奖者发文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均颁发证书,获奖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个人奖
  组别

奖项 城区小学组 农村小学组 城区中学组 农村中学组 合 计
类别 硬笔 毛笔 硬笔 毛笔 硬笔 毛笔 硬笔 毛笔 硬笔 毛笔
一等奖 8 8 4 4 5 5 3 3 20 20
二等奖 12 12 6 6 10 10 5 5 33 33
三等奖 20 20 10 10 15 15 7 7 52 52
合计 40 40 20 20 30 30 15 15  
    所有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2、集体奖
    对组织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县市区教体局4名、小学6名、中学4名。
    3、纪念奖
    其余参展学生均获纪念奖。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县级比赛,择优推荐,装裱后参加市级成果展。
    2、参展作品及登记表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供评审专家组初审。活动结束后,由市教体局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取回参展作品。
    3、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宣城中学要确定1名领队,10月15日前将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送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4、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宣城中学要组织获奖学生准时到成果展现场观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地自行负责参展学生在成果展期间的交通、安全,自行组织往返。活动当天的中餐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用餐人员交通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自行负责。各县市区教体局、学校领队午餐自理。
    联 系 人:陈传福
    联系电话:3033016
    电子信箱:xcjwwy@163.com
    附件:宣城市第四届中小学书法教育成果展推荐作品登记表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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