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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秋季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检查的通知(教秘基〔2018〕1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30 12:50 信息来源:基教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扎实推进2018年基础教育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2018年省教育厅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市教体局决定对2018年秋季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提纲
    (一)招生工作情况
    1.出台义务教育招生具体政策,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情况。
    2.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班级数、招生人数,择校生数、择校生比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数,城区学校在校生人数及占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总人数的比例。
    3.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布置调整规模核定及招生计划制定情况;指标到校生分配原则及执行情况;2016、2017年违规招生的清查、整改及问责情况;2018年违规招生的监管及违规招生的处理情况;规范招生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招收超计划学生、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和无学籍学生现象,将如何处置并加强日常监管等。
    (二)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1.出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及有关鼓励和支持政策情况。
    2.2018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评估认定情况。最新普惠性幼儿园园所占有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3.出台和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文件情况,新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及比例。
    4.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落实“一镇一园”情况,乡镇公办幼儿园的覆盖率。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情况
    1.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及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情况。
    2.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最新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小学辍学率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情况,有无因贫失学、辍学情况。
    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计划、举措制定及实施情况。
    4.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四统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所占比例情况。
    5.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达标及相关部署安排情况,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情况。义务教育20条底线完成情况。
    6.管理体制改革情况,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结对帮扶、城乡联盟、学区管理、教师无校籍管理等改革推进情况。
    7.控制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新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有无66人以上超大班额、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情况
    1.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制定情况。
    2.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新学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及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
    4.新学年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占比情况。
    (五)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情况
    1.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治理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工作成效,建立的工作机制等。
    2.中小学教材建设情况。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政策及中小学国家统编三科教材使用情况;本地教材管理工作情况;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使用与管理,“一科一辅”自愿无偿代购落实情况。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及校务公开情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规范,教育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各项资助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4.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民办幼儿看护点动态监管情况。
    (六)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及国防教育开展情况
    1.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情况。
    2.新学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组织情况,“一人一案”、送教上门等落实情况;最新残疾少儿义务教育入学率;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情况;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情况。
    3.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职责到位情况,学校国防教育经费保障情况、学生军训开展情况等。
    4.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情况。包括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的军民融合组织管理体系,部署安排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工作,介入推进军民融合项目的情况。
    (七)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情况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情况。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制定情况、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随迁子女在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人数、就读率。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情况。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措施与成效,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养情况,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和法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
    1.中小学生和教职员工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情况,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进情况。
    2.学校实践教育条件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全社会共同参与立德树人氛围的营造情况,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组织开展情况。
    3.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开设情况。
    4.书法教育开展情况。实地查看学校一课一练落实情况;书法教室建设情况;书法教师配备情况;书法教学开展情况;书法教育推进措施与成效。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中旬。
    三、检查人员安排
    分成若干组,由局领导带队,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要对照检查提纲,认真开展自查,填写自查记录表(附件1),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自查记录表务必于10月8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陈红平,电话;3033018,邮箱:chp2016515@163.com
    (二)检查组抽查部分幼儿园及中小学,通过深入课堂、询问学生、查阅资料、实地察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地、各校相关工作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见附件)。
    (三)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以及相关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要在查实、查细上下功夫,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既要发现亮点,也要找准问题。
    (四)此次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对县市区教体局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中。
    (五)检查组分工及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18年秋季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检查记录表(县市区)
    2.2018年秋季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检查记录表(学校)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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