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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宣城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基〔2019〕6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6 11:50 信息来源:基教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现将《2019年宣城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认真做好2018年工作总结的同时,尽快研究制定2019年度基础教育工作要点,于3月5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2019年2月26日


2019年宣城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牢牢把握“公平、科学、优质”的发展主题,紧紧围绕提高育人质量这个重心,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宣城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聚焦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增强德育针对性、实效性,把德育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落地使用工作,实现“全覆盖”。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继续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德育工作推进机制,在全市推广应用未成年人美德在线APP。积极开发利用德育校本课程,增强课程育人效果。
    2.持续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品牌。扎实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九进”工程,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系列展示活动。组织好“我的中国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童心向党”、“开学第一课”、“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清明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教育活动,培育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提升大众文化。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典诵读活动,举办全市第十四届小学生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比赛。扎实抓好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课堂工作,助力中国书法城创建。推进中华古诗词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助力中国诗歌城创建。
    3.提升中小学美育工作水平。以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为重点,改进美育教学。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美育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美育兴趣,培养学生艺术特长和爱好,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活动。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办好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切实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加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合格学校创建工作。
    4.大力加强劳动教育。坚持学科教学渗透、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一体化推进,健全劳动教育长效机制。落实国家各学段劳动教育大纲,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校园劳动、学工学农、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整合各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丰富劳动实践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绿化、种植养殖等校内劳动和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体验等校外劳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在家庭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实践能力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5.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建立健全研学旅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中小学研学旅行精品课程和优秀研学基地建设,促进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参与职业体验活动和志愿服务,坚持将志愿服务成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及毕业升学重要参考,提升实践育人效果。加强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全市中小学开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规范化,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供专门场地、专业指导、专题教育。推动中小学生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各类专题教育基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6.提高协同育人效力。加强家庭教育,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密切家校共育,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培植优秀班主任、班集体和学生典型,建立优秀班主任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市级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推进班主任工作专业化,举办全市第二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继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大力学习宣传新时代好少年事迹,推进“名生”建设工程。开展第二届“十大好家长”评选宣传活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创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做好学生军训和双拥工作。
    (二)聚焦公益普惠,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7.加快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研究制订落实国家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全市新建幼儿园8所,改扩建幼儿园4所。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化水平,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8%。大力扶持和规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45%。加大幼儿看护点改造升级力度,看护点数量进一步减少。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和优质发展。
    8.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落实省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19年,市区完成8所幼儿园移交、启用工作,其中5所办成公办幼儿园,新建3所幼儿园。
    9.强化幼儿园监管。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稳妥实施分类管理,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坚持示范幼儿园等级评估和年检制度,持续提高等级幼儿园占比和优质幼儿园总量。加强幼儿园一日常规活动、招生编班、家园互动等环节的科学规范管理。建设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10.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推进科学保教。依据国家和省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全市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推进幼儿园文化建设和起点阅读工作。举办全市第十届科学保教成果展演及第五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三)聚焦城乡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1.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认真实施《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强化城乡学校建设、城乡教师配备、城乡学校管理、城乡弱势群体关爱“四个统筹”,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整合农村学校资源,切实办好乡镇和中心村义务教育学校,使乡村小规模学校小而优、小而美、小而特,努力让农村的孩子人人通过教育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12.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计划。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做好收尾工作,所有县市区达到“20条底线”办学标准。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达到省定基本标准。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计划(2018-2022年),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质量。
    13.大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加快实施《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扩大城镇学位供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大班额占比进一步下降,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
    14.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实施精准控辍。健全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依托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学生辍学动态,实行控辍保学报告制、台账制和月报制,及时发现和劝返辍学少年儿童,避免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完成教育扶贫控辍保学任务,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
    15.重视弱势群体关爱教育。坚持“两为主”,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依法保障其在居住地就近、免试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努力实现“三个一样”,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0%以上。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常态化,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四)聚焦优质特色,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
    16.加快推进高中教育普及攻坚工作。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更加公平、更加多样、更高水平的高中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序时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推动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大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56人及以上大班额占比控制在5%以内。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
    17.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积极引导高中学校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彰显办学特色。鼓励普通高中错位发展,走适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管理与指导,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交流。主动对接沪苏浙,积极参与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等教育协作组织活动,推动建立市际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协作和经验共享。
    18.进一步打造高中教育品牌。积极引进、注入国内优质学校品牌,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品牌效应,落实市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协议,支持北师大宣城学校办学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积极争创省级示范高中。巩固深化宣城中学打造“皖南名校”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其办学内涵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聚焦公平协调,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发展
    19.办好特殊教育。深入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94%。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普查,加快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两头延伸”,延长残疾儿童受教育年限。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强化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积极筹建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各县市区成立县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总结推广随班就读、医教结合的改革经验,提升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水平。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指导,规范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落实“一人一案”。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开展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和盲聋培智三科教材新课标全员培训。开展盲、聋类别教师优质课比赛。
    20.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指导宣城市实验小学、宣州区古泉初中与皮山县学校结对交流,开展“心连心,手拉手”活动。
    21.大力加强国防教育。认真落实国防教育要求,健全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制度。通过开展国防知识教育、国防知识竞赛、科普讲座、地震应急演练、高中学生军事训练、拥军优属、兵役法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空防灾意识和国防意识,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做好征兵学历审核工作。
    22.强化科技、环境等专题教育。加强环境教育,开展好植树节、世界环境保护日、公交出行宣传周及无车日等主题活动,普及垃圾分类回收、废弃物利用等知识,强化低碳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深入开展“三爱三节”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开展环境小卫士评选活动,积极创建省、市绿色学校。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节水型城市、安徽省绿色发展创新实验区等创建工作。组织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开展科技竞赛活动。加强部门联动,运用新媒体,深化科技、环境等专题教育资源融合。
    (六)聚焦管理标准,推进中小学校规范化办学
    23.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开展自我研判,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形成问题清单,有计划加以整改,实现“一校一案”,全面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推进中小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做好对学校自我研判的核查确认工作。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研究进入新高考改革实行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学籍管理配套跟进办法,提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和应用水平。
    24.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逐步解决课程计划执行、招生入学、借读、分班、补课、教材教辅征订、过重课业负担等教育热点、难点等问题。健全规范办学行为的月报告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入学行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借读规定。
    25.认真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解决课后“三点半”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七)聚焦素质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6.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国家、省有关通知精神,统筹管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严格控制班额,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平抑“择校热”。2019年秋季开始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和程序,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益。推进“阳光入学”、“阳光分班”,招生过程阳光透明,招生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7.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自主招生、特长生、分解指标生等多元化录取方式,坚持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比例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并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调研论证,研究制定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稳步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序开展中考改革工作,从2020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综合改革。
    28.扎实做好新高考改革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适时启动新一轮的高考综合改革,推进高考改革平稳落地。做好高考改革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新高考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评价考核、保障机制等实施策略与办法。落实《关于统筹做好新高考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普通高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配备,适应选课走班需要。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八)聚焦核心素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29.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依托省中小学课程开设管理系统切实加强中小学课程开设情况监管,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积极开发地方和校本课程,解决纠正忽视体音美和实践性学科等错误行为。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工作。加强对各类进校园、进课程、进课堂的专题教育统筹安排,保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教学内容进入学校课程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与指导,组织研究性学习研讨会和学生成果展览。推进学生社团建设,组织学生社团工作经验交流。
    30.深化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紧紧围绕唯分数、唯升学等“五唯”问题,推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开展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质量评价试点,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发挥评价正确的育人导向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钻研学科核心素养并使之全面落地。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把握教学改革的新风向、挖掘课程改革的新经验、完善教学管理的新规范、探索质量评价新思路。
    31.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抓好普通高中新修订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培训工作,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计划,加强校本课程、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指导高中学校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发展导师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加强高中教学、高三备考的研究与指导,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及考试评价改革资源协作和经验共享。
    32、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聚焦课堂教学,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让学生在学校学足学好。落实好《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加快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进一步解决中小学课外负担重问题。

    附件:2019年宣城市基础教育科工作月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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