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教体服务 > 基础教育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19〕28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04 11:22 信息来源:基教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宣城中学:
    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各县市区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五个方面评价结果达到5C等级及以上。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县市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4.其他具体条件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报名参加特长生招生。
    3.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指标及范围

招生学校

特长生类别

招生指标

招生范围

宣城中学

体育

20人

田径10人(男7人,女3人)

宣城市

篮球10人(男6人,女4人)

宣城二中

体育

16人

田径12人(男8人,女4人)

宣州区

足球4人(男生)


    各校招收的特长生均占该校总招生指标,如招不满,剩余指标纳入该校统招指标。
    四、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
    5月25日前,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所在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体局核准。各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经市教体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并在招生学校网站发布。
    2.学生自愿报名
    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按照招生学校确定的时间要求,自愿到招生学校报名,填写《2019年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本人签署明确意见。
    3.招生学校考核预录
    招生学校对特长生进行特长考核和测试,根据特长考核和测试成绩按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2比例确定预录名单并予以公布。预录名单按录取意见先后顺序填写在《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名册》(见附件3)上,并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4.录取
    预录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招生学校规定的要求,同时综合素质五个方面评价结果达到5C等级及以上,根据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照特长考核和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特长考核和测试成绩出现并列需要进行取舍时,则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依据市教体局教基〔2019〕18号文件规定的并列分取舍原则录取。各招生学校按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录取名单,并与考生本人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订《2019年特长生录取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
    各招生学校将特长生录取名单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于7月12日前,连同《承诺书》一并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正式录取。招生学校负责及时发放由市教体局统一制作并加盖“宣城市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其他普通高中不再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建立特长生招生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各项工作。要负责将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录取办法等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宣传到位、解释清楚。
    2.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条件,确保特长生质量。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调减或取消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3.不得借特长生招生之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2019年特长生报名表
    2.2019年特长生录取承诺书
    3.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名单

 

2019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