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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计财科 发布时间:2019-06-05 11:31 信息来源:计财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市教育局: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9〕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入学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及要求

  1.2019年我省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全覆盖。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生、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

  1. 各地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助对象的申请、评定、公示、资助款发放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所有资助款项须在受助学生入学报到前发放完毕。
  2. 各地要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大项目执行力度,对资助资金不足部分要督促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予以补足。本年度原则上应避免资金结余情况。要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相关附表,确保准确、规范。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1. 请各市根据《2019年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分配表》(附件1)下达的资金额度,于6月4日前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信息表》(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报送excel表格及PDF版盖章扫描件)。同时开展针对2018年度项目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的自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一并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据此将于6月中旬将项目资金汇至各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请各市于10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4)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请各市于12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变动表》(附件6)、资金使用变动情况说明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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