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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18年学前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8 08:29 信息来源:基教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现对2018年度学前教育重点项目进行了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计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2所(新建8所,改扩建4所)。计划投资4662万元(中央资金1313.2万元,地方资金3348.8万元) ;幼儿资助2338人,计划资助资金191万元;幼儿教师计划培训445人次。

    截至12月底,开工20所,完工20所,完成投资4662万元。开工率、完工率和资金完成率均为100%。资助幼儿人次2846人次,完成率127%,发放资助金249.465万元,资金完成率130.6%。其中建档立卡718人次,发放金额69.79万元。幼儿教师培训445人次,完成率100%。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市对县绩效督查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级每季度召开调度会,经常性开展调研活动,落实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发挥市县两级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市县两级领导小组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定期调度,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部署学前教育三期项目建设工作。将学前教育三期项目等重点工作列入市县政府工作报告定性任务“一单清”分解表,在次月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对项目建设按计划督查,并印发督查通报。建立月通报、季调度、现场会、约谈公开公示等工作制度,落实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加强项目调度指导、督查督办。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市区政府学前教育三期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我市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顺利完成。

    (二)、县市区项目开展情况

    一是各县市区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招标规定和建设程序,制定了基础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落实基建过程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公示制等五项基本制度,组织监理、质监、勘探、设计、学校等部门对工程的每道程序严格把关,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各建设学校的项目建设三人工作组是项目建设的现场监督员,及时准确做好工程进程、材料进场、施工日志等记录,把好工程质量的第一道关口。所有项目从开始的清单编制到现场施工、后期验收及审计工作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确保项目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

    二是各县市区严格按工程建设实际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的截留、挪用和沉淀。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利用专项资金建设豪华型幼儿园、超大规模幼儿园等形象工程、窗口幼儿园和用于幼儿园偿还债务等。

    (三)、幼儿资助、教师培训推进情况

    各地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月点评、季通报”报表,20日前完成幼儿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审核工作、报送当月资助进展及资助信息统计。更新、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各地县市区教体局积极组织幼儿教师培训,宣城市幼儿教师培训以本地幼儿教师培训团队为主体,整合协同高校专家、区域名优教师资源组建送培团队,以课例研修为主要形式,通过名师的示范引领,聚焦真实课堂的实践性环节,发展幼儿教师的开放性、多元化思维,有效提升了幼儿教师驾驭课堂的教学实施能力。通过现场诊断、观课、议课等参与式活动,增强了幼儿教师对教学实践的行动观察、自我反思、感悟体验、行动设计等有效教研能力。并逐步组建起学校内、区域内校本研修学习共同体,建立起校本研修网络。各园完善校本研修制度,促使幼儿教师主动规划自我专业发展的有效路径,搭建幼儿教师可持续发展平台。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年度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我市投资资金4662万元(包括资助资金19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目前项目资金投资总额4662万元,中央资金1313.2万元,地方资金3348.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改扩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拨付;贫困家庭幼儿园资助资金拨付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分春秋季直接打卡发放给资助对象。资金管理与监督,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市教育、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类实施目标管理,市教育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管理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除追缴专项资金和取消以后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资格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全市学前教育新建幼儿园8所、改扩建幼儿园4所,幼儿资助2338人,计划资助资金191万元;幼儿教师计划培训445人次。

    (2)项目完成质量。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81%,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77.82%。

    (3)项目实施进度。实现年度预定目标。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从项目执行的过程看,项目资金的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没有出现超支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持续增加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引导各县市区有效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家长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建议根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具体情况,独立研究建立适合学前教育发展特点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2、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坚持财政重点支持学前教育政策不动摇,逐年提高学前教育基金财政扶持预算额度,提高扶持标准,激发幼儿园积极性。

    3、建议专项资金在年度中期拨付到位,便于学校及时使用资金。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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