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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宣城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3-09-27 10:03   征集结束日期:2023-10-27 10: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体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体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请于 10 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加盖单位公章,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反馈至市教体局,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孙义;联系电话:3033020;邮箱:57719072@qq.com

附件:宣城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3年9月27日


结果反馈

本次意见征集,共收集意见建议27条,吸收并采纳25条。

《宣城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2条,民主决策制和“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能较好执行,修改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幼儿园保教工作深度融合。 采纳
2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3条,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换届。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幼儿园或幼教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园(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修改为幼儿园党组织设置规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采纳
3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6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保教并重,根据幼儿年龄特点,通过游戏活动等学习方式对幼儿进行品德启蒙教育,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保教全过程,让幼儿身体、智力和情感得到健康发展。修改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保教并重,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保教全过程,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采纳
4 宣城市教研室 删除第7条中“注重在生活和游戏中养成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 采纳
5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8条,创设良好的集体活动氛围,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幼儿爱自己、爱他人、爱集体的良好品质,引导幼儿知晓道理,帮助幼儿“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修改为创设良好的集体活动氛围,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幼儿爱父母长辈、爱老师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党爱国的品质,引导幼儿知晓道理,帮助幼儿“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采纳
6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10条,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建立因人施教、个案观察记录,让每个孩子都得到100%的关注并正常发展。修改为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建立个案观察记录制度,尽量让每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 采纳
7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17条,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持证上岗。幼儿园必须配备专(兼)职保健人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每增加100名幼儿需增加1名保健人员。改为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幼儿园必须配备专(兼)职保健人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每增加100名幼儿需增加1名保健人员。 采纳
8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19条,实施保教过程中,熟悉生活活动各环节(如饮食、睡眠、盥洗、整理收纳等)组织与实施的要点,对幼儿指导、帮助细致、科学。了解幼儿身体发育和健康发展的规律、特点,关注个体差异,科学合理照料幼儿生活。 修改为实施保教过程中,熟悉生活活动各环节(如饮食、睡眠、盥洗、整理收纳等)组织与实施的要点,对幼儿指导、帮助细致、科学。了解幼儿身体发育和健康发展的规律、特点并关注个体差异。 采纳
9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22条,幼儿都有自我服务意识,能够主动进行餐前准备、餐后清洁、整理图画书及玩具等,有很好的劳动习惯。修改为幼儿都有自我服务意识,能够主动进行餐前准备、餐后清洁、整理图画书及玩具等,有很好的劳动习惯和环保意识。 采纳
10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26条,保教人员具有安全意识修改为保教人员接受过急救培训,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采纳
11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29条,把安全教育作为专门内容系统地纳入教育体系,并融入幼儿一日生活。修改为把安全教育作为专门内容系统地纳入教育体系,并融入幼儿一日生活。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合作开展安全教育,形成教育合力。 采纳
12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30条,活动目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重视幼儿人格和学习品质的培养,避免单纯追求知识技能的学习。修改为有完整的班级保教计划,内容全面,包含教学、游戏、生活、家长工作、安全等方面。 采纳
13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31条,活动过程设计结构清晰、层次分明,教育方法和组织形式选择适宜有效,能体现幼儿的主体性。修改为班级保教计划具有一定的弹性,留有生成活动的空间,顺应幼儿的实际需要。 采纳
14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33条,及时对班级工作进行总结、反思,确保班级工作科学有效;间接参与班级活动,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修改为及时对班级工作进行总结、反思,确保班级工作科学有效;引导幼儿熟悉每日活动流程,并能进行自我管理;注重让幼儿知晓并有参与讨论班级活动安排的机会。 采纳
15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36条,尊重幼儿的兴趣和想法,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己确定游戏主题和玩法,寻找游戏伙伴,选择游戏材料。修改为能为幼儿提供自主选择和表达意见的机会,并有意识的追问,引导幼儿进一步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幼儿发起某项活动或明显表现出对某个事物的兴趣时,教师能持续关注和鼓励。 采纳
16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40条,鼓励、支持幼儿游戏、活动等选择的自主性。修改为尊重幼儿的观点和想法,鼓励、支持幼儿游戏、活动等选择的自主性。 采纳
17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42条,教师注重通过幼儿绘画、阅读等方式培养其表达表征能力。修改为鼓励幼儿通过绘画、讲述等方式表达表征自己的游戏行为和想法;教师能倾听、肯定、支持幼儿的想法和体验。 采纳
18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43条,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积极分享游戏经验,充分体验游戏的快乐和满足。 修改为教师能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给予有效支持,并发现活动中隐含的教育价值。 采纳
19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47条,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鼓励家长直接或间接参与班级活动,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修改为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鼓励家长直接或间接参与班级活动,形成教育合力,支持幼儿健康成长。 采纳
20 宣城市教研室 将考察要点第63条,幼儿园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学段教师转岗的,应经过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并合格。修改为幼儿园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学段教师转岗的,应经过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并合格。 采纳
21 广德市教体局 建议将考察要点第5条中,幼儿园五年发展规划修改为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 未采纳 与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要求不符
22 广德市教体局 建议将考察要点第26条,保教人员具有安全意识,修改为保教人员具有安全意识,并掌握一定的应急急救知识。 采纳
23 广德市教体局 建议将考察要点第53条,玩具种类丰富、数量充足、材料安全。修改为玩具材料种类丰富,数量充足,以低结构材料为主,能够保证多名幼儿同时游戏的需要。 采纳
24 广德市教体局 建议将考察要点第57条,教师政治合格,遵守职业规范,没有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修改为教职工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按照“四有”好教师标准履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幼儿,严格自律,没有歧视、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采纳
25 广德市教体局 建议将考察要点第64条,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修改为保育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未采纳 与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要求不符
26 宣城市教研室 建议将考察要点第68条,园长每周至少听一节课,评一次课。及时关注、解决教育实践问题。修改为幼儿园建立园长深入班级制度,园长能及时了解班级保育教育状况,并能和教师共同研究问题。 采纳
27 宣城市教研室 建议删除信息采集栏。 采纳

征集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