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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体育节敬亭山登山比赛暨宣城市第17届全民健身登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08:54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区)直(企事业)单位、驻宣单位、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群众体育一体化发展,促进体育、旅游、文化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经研究,定于4月18日在安徽省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区举办第四届长三角体育节敬亭山登山比赛暨宣城市第17届全民健身登山比赛。现将市第17届登山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大家,请加强宣传,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宣城市第17届登山比赛竞赛规程

  2.宣城市第17届登山比赛报名表

  3.宣城市第17届登山比赛免责协议书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

宣城市第17届全民健身登山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体育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宣城市教体局   宣城市文旅局 

协办单位:宣城市马拉松运动协会  宣城市登山协会

          宣城市卓越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24年4月18日在敬亭山风景区举行

三、比赛线路

敬亭山登山广场(起点)→古昭亭→望姑桥→石涛纪念馆→太白楼→电视塔(终点),赛程约2.3公里。

四、比赛组别   

设市级组个人赛

    1.男、女甲组:50-60岁(1964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

     2.男、女乙组:40-49岁(1975年元月1日一1984年12月31日)。

     3.男、女丙组:30-39岁(1985年元月1日一1994年12月31日)。

     4.男、女丁组:18-29岁(1995年元月1日一2006年12月31日)。

五、参赛办法

    1. 市(区)直及驻宣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单位集体报名参加,参赛人数不限。各县市教体局可组织20人参赛(参加公开组比赛的人员按长三角比赛竞赛规程执行)。

2.参赛运动员须本市户籍或在宣城市工作和生活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史及妨碍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由参赛单位负责把关)。

3.宣州区境内登山爱好者和无单位组织者可自行到市教体局群体科报名。 

4.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保险由协办方统一办理(县市区自行办理)。

    六、竞赛办法

1.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比赛规则》执行。

2.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比赛规定路线依靠自身能力完成比赛。不允许擅自改道或抄近路,不允许使用登山杖,不得借助外力。

3.计时:比赛采用人工计时,提供前八名比赛成绩。

七、比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检录,号码布佩戴在胸前正方并固定好;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检录视为放弃比赛。

 2.比赛中从健康和安全因素考虑,裁判员有权对身体不适的运动员进行劝退比赛,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布自行或由赛事车辆送到起点处。

3.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证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完成比赛获得录取名次的,取消名次并依次递补。

    4.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组委员会可决定暂停、终止、延期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按实际参加人数的20%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1个(第一名),二等奖3个(第2-4名),三等奖4个(第5-8名),四等奖(9名后,按实际参赛人数20%录取)。

2.凡参赛者均发纪念奖(参赛T恤)。

九、报名与报到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点设在市教体局一楼群体科(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3号;联系电话:3033012、18134568886、13905637807)。

3.报名时需提交参赛队队员身体健康证明、《登山比赛报名表》(须填写身份证号码、领队姓名、联系电话等)和免责协议书报至市教体局群体科,同时发电子邮箱1195789376@qq.com。

4.登山比赛领队、运动员每人交参赛费50元(其中10元为保险费用,由协办方统一购买保险),报名成功后,如不参加比赛,将不予退还参赛费。

5.报名缴纳现金或转帐均可,缴纳现金到市教体局一楼群体科,联系人:俞振辉18134568886、张继文13905637807。转帐直接汇入:宣城市卓越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账号18123847061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营业部,用途:参赛费。各单位交报名表等资料时,凭票凭证开发票(市直单位汇款须备注汇款单位名称、区直单位需向宣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说明,汇款时需备注打款单位名称)。

6.4月17日上午9:00在市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召开竞赛工作会议,发放运动员参赛T恤,各队领队须按时参加。

7.各组别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十、经费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会务等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由安徽省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竞赛部。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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