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教体局:
你局《关于<宣城二中2024年优秀学生自主招生方案>的请示》(教育〔2024〕42号)收悉。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经研究同意宣城二中2024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宣城二中自主招生指标控制在40人以内,占宣城二中招生指标。
二、招生对象为2024年宣州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阶段学习三年。
三、自主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五个方面评价结果须达到5C等级以上。
四、自主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宣州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五、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生须签署《承诺书》,宣城二中签署明确意见(见附件1)。
七、宣城二中安排的综合素质测试须在中考后进行。
八、中考成绩公布后,宣城二中将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2)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于7月12日前连同《承诺书》一并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正式录取。宣城二中负责发放由市教体局统一制作并加盖“宣城市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其他普通高中不再录取。
九、不得借自主招生之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条件由你局确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