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月15至16日对宁国市申报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开展市级复核。
市级复核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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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教体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