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德育书法教育发展。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3〕6号)要求:“从2013年起,市政府设立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资金”。
市委《关于申创“中国书法城”的意见》(宣发〔2013〕15号)要求:推动书法进课堂,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书法进课堂工作。各级财政要持续不断加大对书法事业的投入,保障发展书法事业所必须的资金。
上级文件提出任务要求的事项:
《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要求:“市级要积极指导帮助各县(市、区)按照优质均衡的标准和要求补缺补差,补齐短板。针对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校管理和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工作目标提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系统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3)实施主体。宣城市教育体育局本级。
(4)起止时间。2022年度。
(5)项目内容。基教科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巩固提高,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检查、评估。督导办牵头负责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查及优质均衡县争创工作督查;聘请有关民办学校依法设立、学校办学条件、学校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培训了培养一批有专兼职德育、书法教育教师队伍;有开展德育、书法教育教学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条件,组织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各类活动;开展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有关比赛;编印相关教育读本及优秀作品集;开展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工作督查等。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单位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15
年度资金总额:
105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中期目标(2022-2024年)
年度目标
目标1:落实“双减”政策,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质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 目标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争创工作,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更加合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教师配备基本均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缩小。 目标3:通过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依法办学、组织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产、财务管理、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督查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对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的宣传,指导民办学校举办者厘清思路,明确发展定位,不断深化义务教育改革。 目标4:聚焦立德树人,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品牌,组织开展艺术展演、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目标5:有力推动全市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进课堂工作,打造传统文化教育、劳动教育等德育品牌,全面提升学生道德素质和人文素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等督查、评估
≥18次
≥6次
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参加人次
≥300人次
≥100人次
组织开展德育及书法教育活动
≥15次
组织开展德育及书法活动
5次
检查民办教育学校(机构)数
≥40所
≥20所
质量指标
考核内容符合度
100%
义务教育巩固率
≥97%
时效指标
按工作进度安排支出
及时
培训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底前
2022年12月底前
成本指标
会议费标准
≤300元/人·天
培训费标准
≤350元/人·天
效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
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程度
推广传承
可持续影响指标
义务教育发展质量
巩固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训学员满意度
≥8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