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
2.负责组织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
3.负责组织对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基础教育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4.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欧正娇,电话:0563—3033273。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五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办公室
主要职责:
1.管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访、保密、档案、信息、文明创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应急工作牵头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综合办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先根,电话:0563—3033010。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三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基础教育科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和措施。
2.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常规管理,协助做好基础教育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3.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4.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6.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
科室负责人:罗忠妹。电话:0563—3033017。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一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学生就业工作。
2.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核准和教育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3.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4.负责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
5.负责联系市内高等学校,参与制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为高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市内成人高校函授站的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梅复庆,电话:0563—3033019。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五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法规与安全卫生科
主要职责:1.负责研究教育改革发展和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体育法制宣传,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普法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体育赛事、训练及体育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科室负责人:周瑞,电话:0563—3033266。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四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群众体育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职工体育、农民体育、残疾人体育等群众性体育工作。
3.负责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审核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进行培训,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负责统筹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构建新型体育产业布局。
5.负责指导和服务体育各单项协会和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科室负责人:程凯,电话:0563—3033046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一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七)竞赛训练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有关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和管理。
2.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工作、体育科研和教练员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和运动员训练工作。
4.负责拟订并实施市级运动会和参加省级运动会的方案。
5.负责审核运动项目记录;负责审核、培训和管理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
6.负责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科室负责人:方超,电话:0563—3033932。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一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人事科(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师德建设和体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对全市教师培训机构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6.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科室负责人:冯玲杰,电话:0563—3033022。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二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2.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牵头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
3.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编制和分析;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会计、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拟订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
5.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建设、体育场馆建设,以及改善办学条件和完善体育设施的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
6.统筹管理各类教育体育收费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服务工作。
7.负责普高、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静雯, 电话:0563—3033044。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四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民办教育管理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方向、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培训行为的监督检查;
5.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6.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管理。
科室负责人:韩家红,电话:0563—3033015。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二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