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安徽省《安心托幼行动方案》《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1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双职工家庭接送难问题,更好实现“幼有优育”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实施延时服务,落实“双减”政策,为家长和学生着想,把延时服务活动真正地落到学生和家长的心坎上,让孩子更快乐的成长。
三、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
《安徽省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10号)。
(二)起草过程
2022年8月初,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牵头草拟了《讨论稿》初稿,8月中旬,书面征求各联合发文单位、各县市区教体局意见建议后,根据各方反馈修改完善《讨论稿》。8月17日上午,市教体局组织宣州区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教育科负责人,部分幼儿园园长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讨论稿》。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并依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
四、工作目标
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五、主要内容
《宣城市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保障机制、组织领导四个方面,通过明确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创新举措
1、延时服务流程坚持幼儿和家长自愿原则,幼儿园制定“一园一案”,可错峰离园。
2、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幼儿园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机制。
3、落实督导检查,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对学校绩效考核等,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
七、保障机制
1、加强经费保障。明确延时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延时服务教师、聘请校外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补助。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确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市直学校收费标准参照宣州区执行。
2、规范收费行为。围绕延时服务费用收取、支出、公示、减免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3、配齐师资队伍。以本园教师为主、校外人员为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4、保障教师权益。教师延时服务报酬参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教师补助办法,按照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
解读机关: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政策咨询科室:市教体局基教科
政策咨询电话:30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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