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平对2022年宣城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一、今年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是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如何招生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县市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如何招生的?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审批机关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所在县市区教体局下达招生计划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宣城市教体局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属地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宣城市教体局统筹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属地县市区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直升人数超过核定的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四、不足龄的孩子能否入学?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五、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义务教育能否招收特长生?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明确: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我市自2019年起已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七、对义务教育均衡分班是有什么要求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八、对采用信息化招生方式进行招生有什么新的要求?
今年首次提及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等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九、如何保障特殊群体的就学?
一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是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是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招考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具体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是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十、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什么要求?
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本地生源情况、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十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各县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第一次录取计划未满的民办普通高中在补录取时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对在大班额消除过程中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宣城市教体局依据县市区教体局申请,统筹调配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十二、宣城中学2022年是如何招生的?
根据省教育厅“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的规定和我市2021年制定的三年过渡期政策,2022年宣城中学分解到校切块指标及统招生面向宣州区招生,自主招生仍面向全市,50个过渡性统招计划(不纳入分解指标基数,一次性录取,不再补录取)面向宣州区以外的县市招生,从2024年开始全市全面实施属地招生。此外,宣城中学特长生仍面向全市招生。
十三、今年省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标政策与往年相比有无变化?
和去年一样,无变化。分解指标比例仍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分配办法,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在籍且在校三年),方可享受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分解到校指标不录取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的考生。市直初中学校纳入宣州区统一分配。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制定具体分解方案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宣城中学分解方案由宣州区教体局制定。录取办法,分校(单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必须达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对于市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享受分解指标政策,由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单独作为一个单位,纳入指标分配,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如分配指标数不足1人,至少分配1人。
十四、今年普通高中还能招收借读生吗?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均明确了十项“严禁”。其中明确规定各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能借读。学籍在哪所学校,就必须在哪所学校就读。
十五、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有什么规定?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须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校自主招生方案必须经市教体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招生录取名单通过市教体局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六、今年政策性加分有变化吗?
今年政策性加分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共6项:
一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二是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三是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四是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五是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六是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十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有什么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各县市区教体局可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一定数量的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以内;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宣城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所属县市区范围内招生。特长生招生须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招生方案必须经市教体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八、宣城二中“国际班”招生与往年有什么变化?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宣城二中国际班除招生范围只能面向宣州区招生,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
十九、普通高中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普通高中录取首先根据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其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5C等级及以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结合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招指标录取若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全部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历届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录取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应届考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
二十、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设三个批次,即提前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其他普通高中。提前录取批次录取自主招生、特长生、特招生、国际班;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其他普通高中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
另安排两次补录取,即“计划缺额补录” 和“新生缺额补录”。计划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学校正式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周左右集中进行,新生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学两周后集中进行。
二十一、没有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建档控制线,能否被普通高中录取?
不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包括公办、民办高中)严禁招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省教育厅在中考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导入学籍系统,线下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二十二、被一所普通高中录取后没有去报到,能否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二周。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且不能建立学籍。
二十三、没有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建档控制线的考生,如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学得一技之长直接就业外,还可以通过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或应用型本科院校就读。对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我们建议能根据自身特点,理性选择适合的中等职业学校,发挥自身特长,走多样化成才之路。
二十四、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哪些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十五、对违规招生行为有何措施?
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办事项,责成所在县市区中小学招生委员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一是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属地教体局给予处理并报市教体局及省教育厅备案。三是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二十六、广德市中招政策与宣城市不一致,怎么执行?
广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对于广德市现行政策实施办法与全市不一致的,执行三年过渡期政策(从2020年开始到2022年结束),过渡期内广德市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教体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