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要求:“市级要积极指导帮助各县(市、区)按照优质均衡的标准和要求补缺补差,补齐短板。针对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校管理和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工作目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提高办学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形成校外培训机构系统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科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巩固提高,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检查、评估,教育督导办公室牵头负责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查及优质均衡县争创工作督查;
(2)开展德育、书法教育相关工作:培训了培养一批有专兼职德育、书法教育教师队伍;有开展德育、书法教育教学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条件,组织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各类活动;开展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有关比赛;编印相关教育读本及优秀作品集;开展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工作督查等;
(3)双随机联合执法抽查:由民教办牵头负责,联合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开展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抽查。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105万元,实际到账收入10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实际支出105万元,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目标1:落实“双减”政策,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质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
目标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争创工作,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更加合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教师配备基本均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缩小。
目标3:通过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依法办学、组织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产、财务管理、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督查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对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的宣传,指导民办学校举办者厘清思路,明确发展定位,不断深化义务教育改革。
目标4:聚焦立德树人,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品牌,组织开展艺术展演、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目标5:有力推动全市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进课堂工作,打造传统文化教育、劳动教育等德育品牌,全面提升学生道德素质和人文素养。
2.阶段性目标
目标1:落实“双减”政策,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质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
目标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争创工作,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更加合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教师配备基本均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缩小。
目标3:通过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依法办学、组织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产、财务管理、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督查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对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的宣传,指导民办学校举办者厘清思路,明确发展定位,不断深化义务教育改革。
目标4:聚焦立德树人,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品牌,组织开展艺术展演、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目标5:有力推动全市中小学德育及书法教育进课堂工作,打造传统文化教育、劳动教育等德育品牌,全面提升学生道德素质和人文素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执行《预算法》、《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评价对象和范围
对202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进行评价,包括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资金(含上年度结算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单位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评价标准采用已计划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为辅的标准模式,必要时也可采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指标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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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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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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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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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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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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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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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0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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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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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部门依据《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拟定本单位绩效评价方案,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单位实际设置本单位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开展问卷调查,通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综合分析形成最终结论,提交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审议,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基本完成年初指标,检查民办教育学校(机构)75所,组织开展德育、书法教育等活动10次,召开工作会议、举办相关培训参与人次约200人次,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开展督察、评估3次,2021年度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2.45%,考核任务全部完成,经费支出规范。通过项目开展,巩固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发展质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在控制国家标准之内,在学生群体中推广了中国传统文化,规范了民办学校(机构)的办学行为。但由于受疫情影响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察评估工作计划未能完成,综上结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绩效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依据《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100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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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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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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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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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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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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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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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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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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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和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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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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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立项程序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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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设立通过2022年预算评审团评审
|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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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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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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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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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绩效指标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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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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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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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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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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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资金分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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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单位实际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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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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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100%
|
3
|
3
|
预算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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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3
|
3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符合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规定
|
3
|
3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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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100%
|
10
|
10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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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的质量与预期情况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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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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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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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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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于2022年底前支出完毕,能够及时实现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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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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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金浪费,无超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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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效益
|
项目效益
|
实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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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中国传统文化进校园,激发学生群体对传统文化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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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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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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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质量,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系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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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双随机检查民办学校(机构),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
|
5
|
5
|
满意度
|
参加培训学员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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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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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内容清晰,指标设置合理,可量化管理。项目支出范围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有据可依,对单位合理运行和绩效管理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