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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08:32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3号,电话:0563-3033013,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深化互动回应,推进权力运行透明化,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地公开了教育政策、教育统计数据、学校建设信息、招生考试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收费、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与政策等重要信息。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46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6条;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官微”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6条,订阅数62059,微博发布信息208条,关注量562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交的5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完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梳理现行有效可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公开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5年,我局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个;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个,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13个。二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未经审核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坚决不上网。三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保证各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政府信息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大力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建设。重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改造优化等方面的提升。根据省市监测检查,针对规范表述、及时更新、外链错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做到及时整改,举一反三。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录用、审核、发布等流程,发布内容涵盖教育体育资讯、政策解读、县区动态、校园动态等,紧贴教育体育实际,力求做到及时、权威、实用、丰富。  

(五)监督保障。一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各机关科室、二级机构更新频率,所承担维护的栏目,形成局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合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务实做好日常、季度、年度政务公开测评结果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常态化做好义务教育领域基层“两化”和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发布监督工作,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严防反馈问题反复出现,努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2025年,部门信箱收到群众关于教育体育政策和具体业务的留言共计399条,我局均按要求妥善处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4.95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部分解读没有把握政策文件中群众关心的重点内容,解读深度、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市直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深入解读政策出台背景、总体考虑、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市教体局及市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化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