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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1609-0000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宣城市教体局 主体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16-09-12 发布日期: 2016-09-12
发文字号: 教职成〔2016〕2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宣城市教体局(职成教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33019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1609-0000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宣城市教体局
主体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16-09-12
发布日期: 2016-09-12
发文字号: 教职成〔2016〕2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宣城市教体局(职成教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33019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教职成〔201623


各县市区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皖教职成〔20165号)精神,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现就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等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还存在学校布局不够合理、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不够契合,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等问题,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够协调,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中职与高职有机衔接机制不够健全,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比较薄弱。当前,我市加快“调转促”、补短板、供给侧改革,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和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都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管理职责,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全省、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宣政〔201555号),切实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及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市级人民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工作,并切实加强对本地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成立职业教育委员会,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发展区域现代职业教育,按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促进高中阶段教育职普协调发展。

二、全面落实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主要任务

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主要抓好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的统筹管理。

(一)加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统筹

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落实,将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好《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宣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宣城市“十三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中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内容,全面实施《宣城市“十三五”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市区科教文化创意园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上述规划文件精神,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科学制定本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形成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互动、与地方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有效对接、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相互促进的局面。各县市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文件于9月底前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

(二)加强职业教育各类资源的统筹

市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加强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资源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各县市区按照市级统筹配置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形成以职业院校为主平台、其他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培训新格局。

市教体局加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的统筹,坚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市、县(市、区)联动,通过计划、招生、投入、管理等手段,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数量、区域布局、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确保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资源均衡协调发展。各县市区要切实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加强中职与高职资源的统筹,推进宣城职院与市内普通中专学校以骨干专业为基础实施“3+2”分段培养模式,支持宣城职教联盟统筹中高职衔接培养人才和专业课程、实训基地、教师队伍以及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中、高职院校在学制贯通、专业设置、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等方面有机衔接,建立区域内中职与高职贯通培养、资源共享的发展新机制。

加强公办、民办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坚持政府保基本、促公平的作用,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支持郎溪县探索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金、装备、技术、人才等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发展实习实训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三)加强学校布局与专业设置的统筹

按照省统一部署,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人口分布、就业需求、城镇化进程和教育发展实际,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科学制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专业设置和功能分工,市、县(市、区)协同,切实按规划实施布局调整,形成统筹有力、管理有序、布局合理、错位发展、资源优化、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做好本地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工作,于10月底前报市有关部门审核。

鼓励区域内行业龙头企业和大中型骨干企业、骨干示范职业院校牵头,以产业、专业为纽带组建覆盖全产业链、专业化职业教育集团或专业教学联盟等。支持宣城职教联盟等现有职教集团完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健全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互赢的原则,吸引各类主体参与集团建设,实施集团内资源共建共享。

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抓好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及示范专业、示范实训基地、技能竞赛赛点等项目建设,推进省、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名师工作坊(室)建设。建立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专业设置审核和专业招生备案制度,停办不具备设置条件或招生就业困难及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继续开展市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选,办大办强优势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构建对接产业、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专业体系。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统筹规划,整合区域内高中阶段办学资源,集中力量办好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市本级及宣州区重点办好3-5所中等职业学校,将芜湖地区卫生学校迁至市职教园区建设新校区,支持宣州区整合市生物工程学校和孙埠高级中学等资源在市职教园区建设新校区,将市体育运动学校延伸至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各县(市)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

(四)加强职业教育经费保障的统筹

市、县(市、区)统筹用好国家和省有关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投入政策和资金,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将公办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确保我市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省定标准,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完善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落实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政策。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五)加强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统筹

按照省统一规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别名称的要求,2017年底前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院校,并在编制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统一政策。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力度。坚持统一招生政策、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严肃招生规定,规范招生行为。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坚持专兼结合、校际协作,统筹开展重大教学活动和教研科研活动,提高职业学校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公办职业院校编制核定工作,切实落实“拿出不低于20%的编制数聘用兼职教师,面向企业、行业聘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的政策。加大经费统筹力度,统筹安排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省级中等职业教育项目的遴选申报、建设实施和考核管理,统筹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中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激励政策,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三、着力抓实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市级统筹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加强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能力,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发挥教育部门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和综合协调职能,建立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分工合理、协调配合,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统筹管理新机制。

(二)有效发挥统筹考核的激励作用。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督导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机制,重点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体制机制创新、经费投入及管理、职普比例等情况。建立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工作绩效与项目资金挂钩和以奖代补机制以及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于县市区统筹工作有力、资源整合到位、高中阶段教育职普协调发展和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优质化发展的县市区,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

(三)切实做好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建立职业教育专题研讨和常态化交流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查调研和专题研讨,及时发现、总结区域内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推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共同发展、全面进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9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
发布时间:2016-09-12 08:58 信息来源:宣城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