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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教体局信息发布“三审”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00:00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字体:[ ]

关于市教体局信息发布“三审”制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规范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二级机构要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和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规范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撰稿者的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附件:宣城市教体局信息发布审核表




2020年6月1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

主动公开


附件:

宣城市教体局信息发布审核表


媒体及信息

发布主题

  

拟发平台

拟 稿 人

拟稿科室

科室初审意见

 

  

办公室复审意见

时  间

分管领导终审意见

 

  

发布结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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