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体局信息发布“三审”制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规范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二级机构要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和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规范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