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宣城市暖民心10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暖民心行动,是省委推进“为民办实事”的延伸拓展,也是拉动经济、促进消费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调度机制,落实服务保障体系,创新工作举措,强力推进方案实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见到成效。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共同参与民生服务,确保暖民心行动可持续、常态化、长效化。要广泛宣传政策,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加强督导评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检查指导和协调调度,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同,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市民生办要加强资金统筹和综合协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快推动省暖民心行动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宣城市快乐健身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完成全市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对已配建健身设施的居住小区和行政村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健身步道140公里、新建城市绿道160公里,完成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设施补短板项目26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制定项目。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常住人口总量及分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配备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提高使用效益。
2.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行政村健身设施,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做好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规划引领。根据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2.形成网络。启动城市健身步道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1.盘活存量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满足不同年龄段市民多元化健身需求。
2.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加强健身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轮滑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6万人次。
2.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市县多品”特色品牌,鼓励群众积极健身,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常态化举办市登山、迎春长跑、围棋、足球等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30万人次。
3.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市广播电视台、宣城日报社等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投入力度。将“快乐健身”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综合运用中央、省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快乐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安徽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