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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9:15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3号,电话:0563-3033013,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深化互动回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地公开了教育政策、教育统计数据、学校建设信息、招生考试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收费、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与政策等重要信息。我局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5条,政务动态信息49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56条;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官微”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8条,订阅数56937,阅读量持续上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审查、答复、备案存档等工作流程规范。定期查看线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度,我局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交的8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完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梳理现行有效可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公开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4年,我局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个;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9个,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12个。二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未经审核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坚决不上网。三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保证各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政府信息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要求,完善我市教育体育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对照目录补齐补差有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结合政府网站监测情况及第三方评估提供的政府网站内容质量检测报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行动,全面完善平台功能、丰富平台内容。三是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聚焦全市教育体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2024年,“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官微”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8条,订阅数56937,阅读量达22万次。

2024年,部门信箱收到群众关于教育体育政策和具体业务的留言共计376条,我局均按要求妥善处理反馈。

(五)监督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科室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人,严格落实“三审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各机关科室、二级机构更新频率,所承担维护的栏目,形成局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合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及时整改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9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0.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够强,有时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解读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部分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测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继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参与度,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方式和渠道,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教育体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各科室及市直学校信息公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要求,对照考核指标细分工作安排。定期巡查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对于未及时更新的栏目提醒、督促科室和市直学校及时规范公开相关信息,协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