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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的通知(教职成〔2018〕43号)

发布时间:2018-08-27 08:33 信息来源:职成教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

日前,为推进依法治教,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确保中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树立职业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培养环境,省教育厅印发了《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皖教职成〔2018〕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颁布的《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监管、从严治理,自觉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净化招生环境,切实推进阳光招生和规范招生。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主动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或媒体举报的中职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件件查实,坚持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举报、有回音。市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3033019(职成教科)、3033045(纪检组)。

三、坚决查处中职招生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中职招生规定的学校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招生资质;对所涉及的个人,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聘用岗位等级、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对照《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就本地本校2018年中职招生纪律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初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一并纳入自查范围。各县市区教体局于2018年9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备案。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的通知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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